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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北京,当年休了产假,
孩子周岁内还可以另休育儿假吗?
答案是:当年休了产假,在孩子周岁内还可以另休育儿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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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)》第十九条
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,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。
男女双方休假期间,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,工资不得降低;法律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在子女满三周岁前,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;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。当年休了产假,在孩子周岁内还可以另休育儿假。
生育假&育儿假多少天?
✅女职工产假规定
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
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
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
女职工妊娠不满16周(含)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
妊娠16周以上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
✅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
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,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
男女双方休假期间,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,工资不得降低
法律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
✅女方经所在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,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
✅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在子女满三周岁前,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;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。
✅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,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、育儿假的假期分配。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,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;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